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
一、保卫处副处长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和处长指导下开展工作,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,对分管工作负责。
二、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校纪校规,完成各类安全保卫任务。
三、协助处长制定安全类工作计划、方案,做好工作总结、考核与评估。
四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与落实,防止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维护“班子”团结,协助处长做好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,加强业务学习。
六、参与突发事件处置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
七、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一审:卢禾
二审:崔骁
三审:倪秀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