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处工作职责
保卫处是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有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,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,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。
二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指导、组织协调、监督检查、督促整改工作,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。
三、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和刑事案件,积极处理校园治安纠纷,做好校园公共区域监控设施设备建设工作。
四、负责消防安全检查、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及师生员工消防培训演练等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各类火警、火灾事故。
五、负责校园门卫管理、校园巡逻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校园秩序工作。
六、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确保校内车辆出入、停放有序,协助停车费收取,交通设施建设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安保队伍、消防维保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。
九、负责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配合维护学校政治安全,协助做好学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,同时做好涉政、涉稳、涉邪教等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。
十一、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和校园突发事件。
十二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一审:卢禾
二审:崔骁
三审:倪秀坤